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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动天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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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动天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

【摘要】:
日前,市环保局召开2015年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,各区县环保局局长、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环保局长及市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、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近120人参会。会议传达了2015年全国环保厅局长工作会议和“美丽天津一号工程”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,总结了2014年环保工作新进展,分析了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常态,明确了2015年环保工作重点任务。  会议指出,2015年,我市环保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

  日前, 市环保局召开2015年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,各区县环保局局长、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环保局长及市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、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近120人参会。会议传达了2015年全国环保厅局长工作会议和“美丽天津一号工程”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,总结了2014年环保工作新进展,分析了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常态,明确了2015年环保工作重点任务。

  会议指出,2015年,我市环保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,深刻认识、主动适应、积极引领环境保护新常态:全市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高度统一、决心前所未有,但环境质量改善的难度仍然很大。必须强化责任意识,克服畏难情绪、急于求成心理,做好打持久战、攻坚战的准备。始终坚持改善环境质量和防控环境风险的目标导向,坚持重点突破、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,严格落实生态红线、严格环境准入,确保现存的部分良好生态环境不再遭致破坏,集中力量打好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,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。按照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,适应简政放权新形势,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,努力推动环境管理从过去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,向运用综合手段转型,构建政府负总责、部门行业监管、环保统一监管、企业排污担责、公众积极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。

  会议强调,2015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要重点完成好五大工作任务:

  一是全面推进清新空气行动。继续深化“543”工作思路,即强化“五控”治理、综合运用“四种”手段、实现“三无”管理。在控煤方面,坚持压煤量、控煤质和煤炭清洁化利用并举,实现“521”目标。改燃、并网或关停180座燃煤锅炉,彻底关停陈塘庄热电厂76.5万千瓦煤电机组,实现减煤约500万吨;推广40万台先进民用炉具,严格使用优质煤,实现散煤洁净化替代200万吨;推进6家燃煤电厂煤电机组达到燃气电厂排放标准,清洁用煤达1000万吨以上。控尘方面,坚持“五个百分之百”的控尘要求,中心城区和重点地区道路实现机扫水洗全覆盖,完成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等重点区域扬尘污染综合整治,实施电力企业等重点行业堆场密闭化改造。控车方面,全部淘汰剩余10.5万辆黄标车,4月1日起实施国五排放标准,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测路边示范站。控工业污染方面,坚持治理和转型升级并重,力争用2年时间将我市钢铁行业烟粉尘排放强度由4.62公斤/吨钢降至3公斤/吨钢左右,完成石化、化工、表面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对标治理,并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。淘汰关闭生产经营粗放、存在污染的企业120家,搬迁或关停外环线周边及以内区域污染和危化企业5家。控新建项目方面,坚持增项目、减排放,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,对新改扩建项目的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实行2倍量替代。力争PM2.5年均浓度继续保持大幅下降的势头。

  二是全面推动水污染防治。按照国家总体部署,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为目标,制定清洁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,建立相应的组织保证、协调推动、督导考核和投入保障体系。狠抓水源地保护,积极协调推动建立引滦入津水环境补偿和联防联控机制,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,推进于桥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加大引滦和南水北调等饮用水源地监测和检查力度,保障饮用水安全,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;狠抓工业废水排放达标治理,完成136家直排工业企业废水和92个工业渗坑治理任务;狠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,坚持实行污水处理厂月监测、月排名、月通报制度,提高治污效率。建立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控预警机制,启动实施区县水环境质量监测通报和考核工作,加强部门联动、上下游联动、两岸联动,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,努力实现“清水绕津城,绿树两岸生”的水生态美景。

  三是全面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。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,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,进一步摸清底数,建立农业用地和工业污染场地清单。用分级分类的创新思维管理土壤环境,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,紧紧抓住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个重点,强化对受污染耕地和工业污染场地的监管,分类采取保护、禁止、限制和控制等措施,严控土壤环境风险。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,严格监管重点区域、重点行业及排放重金属、有机污染物的重点企业,严控新增土壤污染。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,合理设置国控、市控监测点位,建立并完善土壤环境监测制度,实现土壤监测常态化。

  四是全面完成“十二五”总量减排任务。严格控制城镇人口增量、煤炭消费总量,严格实行新建项目排放总量倍量替代,加强对总量替代方案的审核把关,所有替代项目一律要建立台账、确保数据统一有效,完成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的核定,为依法启动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奠定基础。全力推动实施23项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和579项重点减排工程,对重点减排工程实行动态跟踪,对严重滞后的采取预警、限期整改、挂牌督办等措施,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区县实行“限批”。以污水处理厂、印染、纺织、畜禽养殖和电力、钢铁、水泥、玻璃、石化等行业治理设施为重点,严格环保监管,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。通过加大控增量、促治理、保运行力度,确保实现二氧化硫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3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2014年持平,氮氧化物下降3%,全力完成国家下达的“十二五”减排总任务。

  五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安全监管。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,加强生态红线监督考核,确保划得上、守得住、管得好。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,进一步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范围。严格做好电子废物拆解审核工作,做好环保部进口废物审批权限下放的承接准备。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化学品管理,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任务。建立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,严格实行放射源全寿期监管,确保放射性废物、废源的安全收贮。各区县要切实加强核与辐射监测、监察能力建设,保证审批权限下得去、接得住。加大全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,完善风险源基础物资库建设。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有关规定,完善我市应急管理预案及制度体系。加强区县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培训,提升我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。环境安全无小事,要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和程序,确保监管到位、措施到位、责任到位、万无一失。

  会议要求,全系统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面貌,以更加开拓创新的精神,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,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一是要强化环保法治保障。要带头做到知法、敬法,大力宣法、贯法,严格用法、执法,用足用好各种法律手段,对于按日计罚、查封扣押、限产停产、公开曝光、行政拘留、移送司法等强制手段,执行要坚决,该罚的罚、该扣的扣、该停的停,要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曝光,打击一家、震慑一片、教育一方。二是要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。加快完善地方法规标准,探索实施第三方治理,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,加快制定生态红线考核办法,建立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重点监控清单,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管理办法,加快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建设,加大先进适用治理技术的筛选、推广力度。三是要严把环保准入关口。简化准入程序,提高准入标准,实行终身追责,严格落实总量增减平衡,切实做好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,积极推动久拖未验建设项目依法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,完善市区两级建设项目监管体系。四是要科学制定环保规划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,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,以出台的政策法规为抓手,以实施重大项目为支撑,做好与国家大气、水、土十条等相关专项计划和环保“十三五”规划的衔接,做好与全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、区域发展规划的衔接。五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。不断提升环保监测、科技、宣传等方面的能力,建立大气排放源清单,推进综合观测实验室、交通站、区域站、立体观测站和质控实验室能力建设,提高空气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准确率;完善饮用水水源自动监测系统;建立无人机监测系统,初步形成天地一体化预警监测能力。(转自天津市环保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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